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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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是学校负责人事工作的职能机构,教师发展中心挂靠人事处办公。内设综合管理、人事、师资、劳资保险、教师发展中心等5个科室。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校教职工基本情况数据采集及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填报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牵头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根据学校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各机构的职责、编制和岗位任职标准,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工作。

3.制定年度进人计划及招聘方案,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4.负责办理教职工编制及岗位异动上报审批相关工作,负责新进教职工的报到,以及就业协议、合同的签订,办理教职工调离、辞职、请假手续。

5.制定学校教职工学期和年度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核定考核等级。

6.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办理教职工的退休、退职手续。

7.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等材料的追缴工作。

8.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9.负责人才招聘及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申报、选拔和推荐工作。

10.制定全校教师职业发展总体规划、政策文件和全校教师职业培训计划。

11.制定并实施教师业务进修、学历进修管理办法,组织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网络培训等工作,负责高校教师资格申请、审核、认定工作。。

12.做好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及验收工作。

13.负责全校工资总额预算及全校教职工工资调整和核发,福利核发及住房公积金标准制定。

14.完成全校教职工工资收入数据统计及分析工作,及时整理分配制度中的矛盾,拟定分配方案。

15.负责教职工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核算、申报、接转工作,以及各项保险工作的年审工作。

16.集中办理教职工医疗卡领取及发放工作,负责学校怀孕女职工生育津贴相关材料的审核、办理及津贴发放工作;办理异地就诊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

17.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做好相关教职工抚恤津贴等福利待遇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