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根据《长沙师范学院“以考代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暂行办法》(长师字〔2019〕77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非教学专业技术岗人员,凡属于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工程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校相应岗位工作,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规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且取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2020年度“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条件详见《长沙师范学院“以考代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暂行办法》(长师字〔2019〕77号)文件。
三、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填写《长沙师范学院“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申报表》(附件1)和《长沙师范学院“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条件审核表》(附件2),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业绩等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申报材料有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于1月15日前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处室。
2.单位初审。二级单位根据“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职数的情况对申报人员条件及材料进行初审,将聘任条件审核填写在《聘任条件审核表》中,将聘任意见(含政治、业务表现、是否同意聘任以及聘任岗位等)填在《聘任申报表》相应位置,并填写好《长沙师范学院2020年度“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申报人员汇总表》,于1月20日前报送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校复审。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上旬组织宣传、人事、科研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公布职数。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在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宏观调控下,按照对岗申报、按岗评审,水平导向、注重贡献,比例控制、结构优化的原则,结合符合申报条件者的人数于3月中旬公布2020年度“以考代评”聘任职数,职数原则上分配到相关职称系列。
5.组织聘任评审。3月下旬由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
6.结果公示。聘任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附件1长沙师范学院“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申报表.docx审核表(2020).docx
附件3长沙师范学院2020年度“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
长沙师范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