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93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219号)和《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湘教发〔20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
学校根据省人社厅核准的岗位设置总职数和事业发展需要,确定202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岗位职数(另行公布),正高职称评审通过率为40%以内,副高职称评审通过率为55%以内,中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根据实际申报及资格通过情况予以确定。
二、申报范围
坚持对岗申报。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双肩挑人员对岗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实验岗位人员对岗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学校鼓励专任教师在获得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后申报同层次非高教系列职称。
对于2018年前或来校前取得非高教系列职称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导向,学校鼓励达到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基本条件后转评同层次高教系列职称。
特别说明: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219号),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评价标准条件要求所晋升职称须为同一系列,结合湖南省实际和专技人才转评、参考准备期限,设定2年过渡期。自2024年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
三、申报条件
详见关于印发《长沙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长师通〔2019〕18号)及关于修订《长沙师范学院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细则(暂行)》中部分条款的通知(长师通〔2021〕104号)
四、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成立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及评议组(鼓励聘请1-2名校外专家作为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原件、公示表、评审表、参评材料的初审、签章及报送工作,并根据申报参评人员的不同系列不同学科进行排序推荐。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1月17日前将成员名单纸质文档(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校职改办。
(二)宣传统战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创新创业学院应成立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职称申报人员各类材料的复审(特别是真实性查验)以及申报表格计分核准。各部门于2022年11月17日前将成员名单纸质文档(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校职改办。
(三)年度考核截止到2021年,任职年限、挂职锻炼及访学进修的统计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个人申报其他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2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申报人员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起止时间为2017年下学期至2022年上学期。
(四)申报人员须签订《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在职称推荐、评审过程中,凡发现职称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含《公示表》与申报材料不一致,“合著写成独著,增刊写成正刊或不标明,排名顺序不准确,论文课题级别不准确,项目经费不准确,承担课程及教学工作量不准确,教学质量评价等级或分数不准确,担任班主任和各种行政职务、社会团体职务不准确,学历学位及任职时间不准确,年度考核结果不准确”等),一律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报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对于违规违纪的申报参评人员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表》,放置个人人事档案留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五)本次职称评审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各参评人员除提交纸质版材料之外,需同步在规定时间内登入长沙师范学院人事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职称评审线上申报。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申报人员材料,过期不予受理。因学院通知不及时或申报人员个人原因而影响职称申报的由学院或个人负责。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复审及核准工作。
(六)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1〕68号)中“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的要求,代表作评价具体方式将由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七)评审费收取。按《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文件精神,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费400元/人,高级职称任职资格面试费200元/人,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费215元/人。请参评人员经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资格审查通过后将评审费交学校财务处。
(八)严格申报渠道。凡被学校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编制内人员,均须通过学校申报参评职称,凡通过学校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凡被学校聘用的非事业编合同制长聘专技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可在学校申报参评职称,学校接受非事业编合同制长聘专技人员中专任教师、辅导员、双肩挑人员对岗申报教师系列职称。
五、材料的整理与报送
(一)二级学院汇总报送材料的种类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1月17日前将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鼓励聘请1-2名校外专家作为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名单纸质文档(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校职改办。
2.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1月24日前将根据排序推荐结果填报的《长沙师范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和材料公示、资格初审和排序推荐结果公示原件及公示结果说明各1份纸质档,报送校职改办,同时提交电子档。
各二级学院须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基本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逐一进行考核初审。
各二级学院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
各二级学院将资格初审、排序推荐和公示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单位需在申报参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中标注测评、资格初审情况及结果。
3.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1月24日前将《公示表》一式三份,1份单独放入个人材料袋,1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材料内,1份统一报送校职改办,同时提交电子档。
(二)个人申报材料的种类及要求
1.参评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按《长沙师范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含主要表格)》(具体表格另行发布)执行。
2.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作为加分项,相关材料装入评审材料中,其中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以人社厅开具的考核评价结果(或《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为加分依据。
3.《聘任书》由各学院到人事处统一领取复印件。
4.申报人员需提供一学年的原始课表,粘贴在《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所在单位职改工作小组逐项审核并签名盖章,材料上交后由教务处统一逐项审核并签名盖章。
5.个人申报材料复印件及《公示表》《评审表》中填写的内容,由所在单位职改工作小组逐项审核并签章(主要审核材料真实性及《公示表》、《评审表》和附件材料内容的吻合度),涉及教育教学业绩与成果的材料须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创新创业学院共同审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涉及科研业绩与成果的材料须科研处和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共同审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涉及师德师风的材料须宣传统战部审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涉及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以及辅导员系列基本条件和管理业绩条件等相关材料须学生工作部审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他申报材料须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申报职称人员须签订《长沙师范学院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协议书》一式两份,和评审材料一同上交。
7.申报材料中的全部表格须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请用“姓名+参评年度+申报职称名称”压缩文件夹格式发送至邮箱:cssfxyrsczc@163.com。除因职评工作审查与测评需要外(须经校职改办同意),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再受理送审材料补充、更换事宜。申报材料由本人自留底稿,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员到人事处领取退回的材料。
六、其他事项
1.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进行业绩述职与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所申报分支专业原则上应与申报材料(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研究方向、论文、课题、成果、奖励等)一致。“分支专业”根据《关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6号)填报。
3.其他有关事项按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93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219号)等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由学校职改办报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时间节点及工作进程安排
注:本安排时间及内容如有变更以实际调整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贝贝 吴佳 联系电话:15107314998(66998)
电子邮箱:cssfxyrsczc@163.com
为加强沟通交流,请申报2022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实名加入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群(QQ群号771429555)。
附件1:湘职改办〔2020〕6号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pdf
长沙师范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